包头市教育督导评估中心2016年1月正式成立,为包头市教育局直属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,主要职能是:研究教育督导理论与政策,研究构建教育评估标准指标体系,进行教育督导评估项目实施方案的设计与组织实施,健全和完善教育质量监督体系并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等。
因工作需要,现招聘3名指定专业方向大学生,专门从事教育评估、监测与数据统计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要求
1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,责任心强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2.热爱教育事业,对教育监测情况有一定的了解。
3.具有团队合作、开拓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。
(二)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
1.标准与工具研发岗位。
招聘人数:2名。
岗位职责:进行监测工具研发、指标体系制定等相关工作。
职位要求:
(1)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应届或往届毕业生,具有心理、教育、统计等专业的硕士学历研究生。
(2)有心理学、教育学或心理测量统计及相关背景者优先。
(3)熟悉量化研究方法,能熟练使用spss、sas等统计软件者优先,参与或承担过相关领域的测评工作、有过相关实践经验者优先。
2.数据管理与分析岗位
招聘人数:1名。
岗位职责:软件研发、数据管理与分析、报告自动化等。
职位要求:
1.国家985和211重点院校应届或往届毕业生,具有计算机或教育技术专业的硕士学历研究生。
2.学习过教育和心理领域的相关数据分析工作,熟悉基本统计方法,能够熟练使用matlab、spss、sas等统计软件者优先。
3.有数据分析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二、不得报考人员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;
2.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;
3.学历、专业没有达到招聘条件的人员;
4.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。
三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(一)报名方式及时间
1.符合报名条件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到邮箱:1092221909@qq.com ,截止时间为:2017年6月12日下午18时。联系人:吴老师,联系电话:18547200599。